湛教[2008]39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湛江市面对全社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从2008年1月1日起,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新的报名程序,具体流程:考生到湛江市教育局计财科开出缴费通知——考生自行到湛江市商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任一服务网点凭缴费通知交款,银行开具发票——考生凭银行发票回到湛江市教育局确认已交费,并填妥相关报告表格,报名完毕。
填报名表格时需缴交1寸免冠彩色标准相片2张,并带身份证填写个人详细资料;收费标准为105元/人(集体报名的高校在校学生收费标准为85元/人,由所在学校出具确认学生身份的集体报名公函),考生在测试时需带个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核对。
2、为方便考生缴费报名,节约考生时间和费用,提高工作效率,湛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设四个考场,代理考生缴费报名,并负责培训、测试、发证的工作。考生可直接到定点考场交费报名,填写报名表格,由考场代理向银行缴费和票据收纳工作(考生可在指定时间向考场索取报名发票),无需再到湛江市教育局报名。考生可根据需要任意选择其中一个考场报名,采取报名、培训、测试、领证同一地点的方式。凡到市教育局报名的考生,只能安排到广东省旅游商务职业技术学校考场测试。考生须在发证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到考场领取证书(委托代领的同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逾期请到湛江市教育局语委办领取。湛江市语委办原则上对核发证书的保管期为一年,逾期不予负责保管。考生测试成绩69分及以下的不发证书,由湛江市语委办发普通话测试成绩单。
市语委办只对遗失或非故意毁坏证书的情况开具成绩证明,对未经省语委办验印的证书,不予开出成绩证明。考生若集体领取证书需出具单位证明或出示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
3、2008年湛江市普通话测试具体日程安排:
(1)3月15——26日接受报名,3月29—30日培训,4月12—13日测试;4月19日公布成绩,5月19日可领证书。
(2)7月10——17日接受报名,7月19—20日培训,8月2—3日测试,8月9日公布成绩,9月8日可领证书。
(3)10月8——16日接受报名,10月18—19日培训,10月25—26日测试,11月1日公布成绩,12月1日可领证书。
4、考生需要查询考务安排或测试成绩,可拨打960111222(用固定电话或小灵通拨打),有关测试的动态消息,可浏览湛江市基础教育信息网(
http://www.zhjedu.cn,可用中文实名直接输入网址搜索)。
5、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粤教办[2001]15号)文件精神,我市己开展对中专、中技学校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采取自愿参与的方法,可由学校向我办提出学生集体培训、测试(160人以上可申请,时间自定,可在本校设考场),也可由学生自行参与面向全社会的测试。
6、根据粤教语[2006]21号《关于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的通知》精神,从2007年起,所有普通话水平测试均采用新大纲内容和评分标准。旧测试卷一律停止使用。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相关参考书籍。
7、湛江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定点考场:
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廉江市黄村街17号,联系电话:6606006、6625476)
湛江市第八中学(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路63号,联系电话:2626639、2634452)
广东省旅游商务职业技术学校(湛江市赤坎椹川大道北89号,联系电话:3537807、3197518)
雷州市职业技术学校(雷州市西湖大道229号,联系电话:8893732、8271392、8890000)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把此通知转发各下属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普通话 测试 通知